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2019-8-16 10:05| 发布者:拆车件代理部| 查看:13690| 评论:0

摘要:【为您推荐】南湖区律师 习水县律师 邗江区律师 蒙城县律师 南江县律师 罗平县律师 恩施市律师 赫章县律师 在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经常会发生纠纷,但是,在处理纠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技巧和手段的。那么,交 ...

【为您推荐】南湖区律师 习水县律师 邗江区律师 蒙城县律师 南江县律师 罗平县律师 恩施市律师 赫章县律师

在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经常会发生纠纷,但是,在处理纠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技巧和手段的。那么,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呢?解决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二、注意事项

①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②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③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④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 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和认可,车主极有可能先行赔付了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甚至走向法庭,劳民伤财,耗时费力。

⑤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便于受害人及时保存证据,为调解、做伤残鉴定和诉讼做准备;而且,防止医院由于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⑥受害人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如需用药,受害人不得擅自购买其他医院或药店的药,除非原有医院同意,否则,在法庭上将得不到法官的支持,受害者只能自己掏腰包。

⑦受害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看主治医生开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如受害人属于“老幼病残孕”型的,根据自己的病情和需要,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护”的医嘱,这样,为以后调解和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费和护理费奠定了事实依据。

⑧受害人如果伤势较重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委托国家司法部门公告在册的法医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如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做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受害人所受到的伤残和自身的原发疾病可能有关的,应征求法医的意见,尽可能做因果关系鉴定。

⑨受害人在起诉时,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可以避免由于单独起诉其中一方而导致相互推委现象,而且,被告多,支付赔偿款就会有保障。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协商不成的,我们可以提起诉讼进行解决。另外,不管是受害人还是赔偿的一方,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在上文中也做出了一定的介绍,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济宁律师。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法院要多少钱

交通事故纠纷去法院起诉程序需要几天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