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非主责工伤待遇谁承担?

2020-7-24 20:30| 发布者:免失志| 查看:2850| 评论:0

摘要:一、交通事故非主责工伤待遇谁承担?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种情况 ...

一、交通事故非主责工伤待遇谁承担?

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种情况下,职工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或职工申报此类工伤时,应当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的发生是否与伤者工作职责或任务有关,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等。当然,也有例外情形。比如发生交通事故时职工有故意违法等行为的,无论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责还是非主责,均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申请工伤过程中注意哪些时效限制?

1、30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60日: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15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职工上下班会开车或者骑电动车,如果发生事故,看是否算工伤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职工被交警认定非主责,则可以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支付一些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部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其也可以向主责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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